本所宋世俊主任参加六届全国律协第三次理事会会议
发布日期:2007-07-09 来源: 浏览次数:29
六届全国律协第三次理事会会议于2007年7月4日至5日在青海省西宁市青海宾馆召开。本所宋世俊主任作为全国律协理事参加了此次会议。
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上,来自全国的律协理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全国律协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的部署,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认真总结去年以来的工作和存在的不足,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动员广大律师积极投入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主题实践活动之中。
本次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吴爱英部长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以及赵大程副部长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审议听取六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六届全国律协第二会计年度会费预算执行情况和第三会计年度会费收支预算情况报告;贫困地区律师业状况阶段报告;律师税费问题调研阶段报告;律师参政议政阶段报告;全国律协2006年度专业委员会工作报告;环太律协北京年会情况;审议并通过了《全国律协关于律师积极参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决议》;与会代表们还就其他事项充分坦诚地交流了经验。
本次会议在青海省律师协会工作人员的倾力支持下成功地落下帷幕。
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上,来自全国的律协理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全国律协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的部署,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认真总结去年以来的工作和存在的不足,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动员广大律师积极投入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主题实践活动之中。
本次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吴爱英部长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以及赵大程副部长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审议听取六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六届全国律协第二会计年度会费预算执行情况和第三会计年度会费收支预算情况报告;贫困地区律师业状况阶段报告;律师税费问题调研阶段报告;律师参政议政阶段报告;全国律协2006年度专业委员会工作报告;环太律协北京年会情况;审议并通过了《全国律协关于律师积极参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决议》;与会代表们还就其他事项充分坦诚地交流了经验。
本次会议在青海省律师协会工作人员的倾力支持下成功地落下帷幕。
六届全国律协第三次理事会会议于2007年7月4日至5日在青海省西宁市青海宾馆召开。本所宋世俊主任作为全国律协理事参加了此次会议。
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上,来自全国的律协理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全国律协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的部署,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认真总结去年以来的工作和存在的不足,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动员广大律师积极投入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主题实践活动之中。
本次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吴爱英部长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以及赵大程副部长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审议听取六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六届全国律协第二会计年度会费预算执行情况和第三会计年度会费收支预算情况报告;贫困地区律师业状况阶段报告;律师税费问题调研阶段报告;律师参政议政阶段报告;全国律协2006年度专业委员会工作报告;环太律协北京年会情况;审议并通过了《全国律协关于律师积极参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决议》;与会代表们还就其他事项充分坦诚地交流了经验。
本次会议在青海省律师协会工作人员的倾力支持下成功地落下帷幕。
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上,来自全国的律协理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全国律协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的部署,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认真总结去年以来的工作和存在的不足,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动员广大律师积极投入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主题实践活动之中。
本次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吴爱英部长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以及赵大程副部长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审议听取六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六届全国律协第二会计年度会费预算执行情况和第三会计年度会费收支预算情况报告;贫困地区律师业状况阶段报告;律师税费问题调研阶段报告;律师参政议政阶段报告;全国律协2006年度专业委员会工作报告;环太律协北京年会情况;审议并通过了《全国律协关于律师积极参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决议》;与会代表们还就其他事项充分坦诚地交流了经验。
本次会议在青海省律师协会工作人员的倾力支持下成功地落下帷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