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再次组织全所律师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发布日期:2008-06-30 来源: 浏览次数:14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所律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全面把握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全所律师的思想和行动,2008年6月27下午,本所主任宋世俊再次组织并主持本所全体律师对《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实施意见》进行学习、讨论活动。
会议强调本阶段律师要积极主动学习领悟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周永康工作报告,通过学习讨论活动,正确认识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在政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形式,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律师们踊跃发表意见和建议,积极进行认真的交流和讨论。
会上,宋主任结合目前新形势下,律师工作面临的新任务,为能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更好的为科学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向全所律师提出几点要求:
一、努力为促进科学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工作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发展的意识,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能,发挥作用。围绕实施宏观调控、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等工作,大力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效能。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进一步做好服务“三农”工作,推动律师服务进乡村,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进步。
二、努力为解决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律师工作要牢固树立民生意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业为民。进一步做好律师诉讼代理和辩护工作,提高代理辩护质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扩大律师工作覆盖面,促进律师服务向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倾斜。进一步推动律师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广大律师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要使命,认真履行基本职责,依法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在办理诉讼法律事务中,要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在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中,要坚持依法、客观、公正地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当事人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预防和减少纠纷。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广泛开展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
四、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律师从事法律服务,需要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维护当事人权益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发展数量与提高质量的关系。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防止和克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防止和克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做法;在不断拓展律师业务领域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最后宋世俊主任要求全体律师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文件内容,在实际工作中践行报告精神,并将学习体会和心得以书面形式向组织汇报,以切实加强学习效果。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所律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全面把握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全所律师的思想和行动,2008年6月27下午,本所主任宋世俊再次组织并主持本所全体律师对《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实施意见》进行学习、讨论活动。
会议强调本阶段律师要积极主动学习领悟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周永康工作报告,通过学习讨论活动,正确认识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在政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形式,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律师们踊跃发表意见和建议,积极进行认真的交流和讨论。
会上,宋主任结合目前新形势下,律师工作面临的新任务,为能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更好的为科学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向全所律师提出几点要求:
一、努力为促进科学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工作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发展的意识,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能,发挥作用。围绕实施宏观调控、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等工作,大力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效能。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进一步做好服务“三农”工作,推动律师服务进乡村,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进步。
二、努力为解决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律师工作要牢固树立民生意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业为民。进一步做好律师诉讼代理和辩护工作,提高代理辩护质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扩大律师工作覆盖面,促进律师服务向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倾斜。进一步推动律师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广大律师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要使命,认真履行基本职责,依法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在办理诉讼法律事务中,要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在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中,要坚持依法、客观、公正地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当事人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预防和减少纠纷。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广泛开展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
四、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律师从事法律服务,需要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维护当事人权益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发展数量与提高质量的关系。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防止和克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防止和克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做法;在不断拓展律师业务领域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最后宋世俊主任要求全体律师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文件内容,在实际工作中践行报告精神,并将学习体会和心得以书面形式向组织汇报,以切实加强学习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