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宋世俊主任和多名律师参加第三届安徽律师论坛
发布日期:2008-09-01 来源: 浏览次数:20
2008年8月31日,第三届“安徽律师论坛”在合肥隆重举行。本次论坛主题为“律师与律师社会责任”,来自全省各地的28位律师论文作者、全体常务理事以及参加省律协专业委员会主任竞选的全体律师参加了论坛。省司法厅厅长、省律协党委书记孙建新致开幕词。省律师协会会长蒋敏、副会长周世虹、音邦定、宋世俊、朱世贾、蒋祥爱,省司法厅律管处处长朱俊酬、副处长杨基文,省律协秘书长邓生苗、副秘书长贾晓清、陈勇等出席了论坛。
安徽律师论坛作为全省律师理论学习和业务交流与研讨的重要平台,吸引了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并备受欢迎。论坛上,共有8篇优秀论文参与了论坛交流,他们各抒己见,分别介绍了撰写论文的背景、思路及自己的观点,然后进行现场互动,由其他律师现场提问或发表自己的观点,现场气氛十分热烈,本所宋世俊主任作为业内资深律师对《被害人参与疑罪不诉程序研究》一文进行了点评。宋主任提出:现代刑事诉讼结构设计的一个指导思想是将犯罪追究与惩罚功能收归国家,认为国家能代表和保护被害人利益,国家和被害人在追究被告人刑事法律责任时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在1979颁布的《刑事诉讼法》中,被害人不是诉讼主体,而是一般的诉讼参与人,只享有诉讼参与人的权利,而不具有诉讼主体的权利和地位。而1996年修改和刑事诉讼法第145条的规定赋予被害人诉讼主体资格,使得被害人参与疑罪不诉程序成为可能,但这一规定也存在明显的制度缺陷,作者对此进行了深入思考,并进行了相关制度设计。此篇论文关注了本学科前沿的具体问题,对于完善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或较好的实践前景,论文选题新颖,观点明确,结构完整,逻辑关系合理,既有对问题的分析,又重点阐述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在论述中材料运用得当、翔实,语言通顺、严谨,是一篇优秀的专业论文。
最终通过投票评选,12篇论文脱颖而出,被推荐参加第六届华东律师论坛论文交流。整个论坛气氛热烈、活跃,大家踊跃发言,深入研讨,展现出了安徽律师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论坛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圆满成功。
本所参与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竞选的张剑雄副主任、程军律师、张劲律师等参加了本次论坛,并现场与论文作者进行了互动交流。
2008年8月31日,第三届“安徽律师论坛”在合肥隆重举行。本次论坛主题为“律师与律师社会责任”,来自全省各地的28位律师论文作者、全体常务理事以及参加省律协专业委员会主任竞选的全体律师参加了论坛。省司法厅厅长、省律协党委书记孙建新致开幕词。省律师协会会长蒋敏、副会长周世虹、音邦定、宋世俊、朱世贾、蒋祥爱,省司法厅律管处处长朱俊酬、副处长杨基文,省律协秘书长邓生苗、副秘书长贾晓清、陈勇等出席了论坛。
安徽律师论坛作为全省律师理论学习和业务交流与研讨的重要平台,吸引了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并备受欢迎。论坛上,共有8篇优秀论文参与了论坛交流,他们各抒己见,分别介绍了撰写论文的背景、思路及自己的观点,然后进行现场互动,由其他律师现场提问或发表自己的观点,现场气氛十分热烈,本所宋世俊主任作为业内资深律师对《被害人参与疑罪不诉程序研究》一文进行了点评。宋主任提出:现代刑事诉讼结构设计的一个指导思想是将犯罪追究与惩罚功能收归国家,认为国家能代表和保护被害人利益,国家和被害人在追究被告人刑事法律责任时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在1979颁布的《刑事诉讼法》中,被害人不是诉讼主体,而是一般的诉讼参与人,只享有诉讼参与人的权利,而不具有诉讼主体的权利和地位。而1996年修改和刑事诉讼法第145条的规定赋予被害人诉讼主体资格,使得被害人参与疑罪不诉程序成为可能,但这一规定也存在明显的制度缺陷,作者对此进行了深入思考,并进行了相关制度设计。此篇论文关注了本学科前沿的具体问题,对于完善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或较好的实践前景,论文选题新颖,观点明确,结构完整,逻辑关系合理,既有对问题的分析,又重点阐述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在论述中材料运用得当、翔实,语言通顺、严谨,是一篇优秀的专业论文。
最终通过投票评选,12篇论文脱颖而出,被推荐参加第六届华东律师论坛论文交流。整个论坛气氛热烈、活跃,大家踊跃发言,深入研讨,展现出了安徽律师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论坛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圆满成功。
本所参与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竞选的张剑雄副主任、程军律师、张劲律师等参加了本次论坛,并现场与论文作者进行了互动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