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律师四方面建言“新拆迁条例”

发布日期:2011-10-20  来源:  浏览次数:8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已近一周时间。2月4日,沧州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皮德智和徐伟,通过电子邮件向国务院法制办就房屋拆迁的征收范围、产权调换、土地价值、违法补偿等问题,提出了意见。

集体土地房屋应纳入征收

    皮德智律师认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遗忘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是缺憾的,因为《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因此,国家对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并未区别,应该将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纳入考虑范围。这样可以消除城乡差别,最大限度体现法律的尊严和统一。

    房屋产权调换比例应设底限

    皮德智律师认为,在目前我国房屋拆迁现状下,无论农村还是城市,被拆房屋的建筑质量普遍不高,但土地使用面积较大,而安置用的楼房则质量高、均摊土地面积较小。考虑到目前的房屋价格评估机构与开发商存在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为充分保护被拆房屋所有者的利益,应设置房屋产权调换比例的底限,最大限度减少拆迁程序,实现社会公平。
 
土地价值应纳入评估范围

    徐伟律师认为,虽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房屋的,应当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条例》第二十条并未将土地价值纳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因素,容易导致评估机构和房地产开发商钻法律政策漏洞。为完善立法,应将土地价值纳入房地产评估范围,以维护被拆房屋所有者的合法利益。
 
违法拆迁应双倍赔偿

    由于对被拆房屋违法征收决定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并不能停止违法拆迁的步伐,导致“赢了官司没了房”事件不断出现。因此,皮德智律师认为,违法的房屋拆迁,应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原则,进行双倍赔偿,以减少地方政府的利益冲动和部分官员与房地产开发商勾结损害群众利益的机会。

    两位律师表示,虽然“新条例征求意见稿”仍存在一些不足,但其在立法技术和群众诉求上有很大进步,他们期待着这部新条例能充分彰显公平和正义,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燕赵都市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已近一周时间。2月4日,沧州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皮德智和徐伟,通过电子邮件向国务院法制办就房屋拆迁的征收范围、产权调换、土地价值、违法补偿等问题,提出了意见。

集体土地房屋应纳入征收

    皮德智律师认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遗忘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是缺憾的,因为《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因此,国家对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并未区别,应该将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纳入考虑范围。这样可以消除城乡差别,最大限度体现法律的尊严和统一。

    房屋产权调换比例应设底限

    皮德智律师认为,在目前我国房屋拆迁现状下,无论农村还是城市,被拆房屋的建筑质量普遍不高,但土地使用面积较大,而安置用的楼房则质量高、均摊土地面积较小。考虑到目前的房屋价格评估机构与开发商存在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为充分保护被拆房屋所有者的利益,应设置房屋产权调换比例的底限,最大限度减少拆迁程序,实现社会公平。
 
土地价值应纳入评估范围

    徐伟律师认为,虽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房屋的,应当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条例》第二十条并未将土地价值纳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因素,容易导致评估机构和房地产开发商钻法律政策漏洞。为完善立法,应将土地价值纳入房地产评估范围,以维护被拆房屋所有者的合法利益。
 
违法拆迁应双倍赔偿

    由于对被拆房屋违法征收决定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并不能停止违法拆迁的步伐,导致“赢了官司没了房”事件不断出现。因此,皮德智律师认为,违法的房屋拆迁,应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原则,进行双倍赔偿,以减少地方政府的利益冲动和部分官员与房地产开发商勾结损害群众利益的机会。

    两位律师表示,虽然“新条例征求意见稿”仍存在一些不足,但其在立法技术和群众诉求上有很大进步,他们期待着这部新条例能充分彰显公平和正义,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