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遗失证据致官司败诉?当事人状告律师

发布日期:2011-10-20  来源:  浏览次数:25

    律师帮当事人打官司,却不慎将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原件丢失。发生了如此罕见的事件,当事人提出了“阴谋论”,甚至怀疑律师与对方恶意串通,故意遗失证据使其败诉。于是,当事人把律师告上了法庭。昨天上午,该案在禅城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因原告方提出了主审法官应回避的请求,案件开庭20分钟就休庭。

    原告:证据遗失导致案件败诉

    冼女士的电器厂专门生产变压器。她说,他们长期通过一家公司购入所需要的铝漆包线,并将生产出来的变压器供给杭州的一家变压器经营部销售。2006年4月18日至6月16日间,他们将制作的66902只变压器供给杭州的变压器经营部,但是经营部却表示这批变压器有质量问题。据估算,这批变压器价值两百多万元,经营部还向冼女士的工厂索赔20万元。

    2006年年底,电器厂决定将供货商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赔偿电器厂在事件中承担的损失。随后他们与佛山的某律师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由该所的吴律师、杨律师进行全权代理。2008年7月,禅城区法院判定电器厂败诉。

    冼女士说,一审判决后她才知道,原来早在第一次开庭时,某律师所的律师竟将她的8份证据,包括贸易的进货单、出货单、铝漆包线的检验报告等,共计135张全部遗失。

    “这有可能就是一审败诉的原因,也使我无法再次向法院提起关于此案的诉讼,我的损失是巨大的!”冼女士说。

    面对如此“蹊跷”的事情,冼女士表示,她甚至怀疑过是不是律师有意与对方恶意串通,将原件隐藏起来。

    律师:证据丢失对案件没有影响

    昨天,律师所的相关律师在回应称,他们确实遗失了部分证据原件,不过并不是全部丢失,仅丢失了23张《三联单》及53张《托运单》,而且这两组证据对案件事实认定、审理没有影响。案件败诉的关键在于电线送检的检验报告。

    “当事的电器厂自行委托送检一份,结果是不合格。被告的供货商也自行送检了一份,结果是合格。”相关律师表示,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委托抽样检验,认为用于制造变压器的电线不合格,这才是电器厂败诉的原因。

    现场:庭审20分钟即结束

    昨天9时,案件在禅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方表示,该案的主审法官传闻与律师所的吴律师是同学和好友,而且他又是电器厂告供货商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因此,主审法官应该回避。

    听到该请求后,主审法官表示休庭10分钟,讨论原告的申请。 休庭约20分钟后,另一名法官宣告,经查吴律师与主审法官不是同学,此外,双方是好友的说法也没有证据支持。但是,该主审法官的确是关联案件的主审法官,因此是否回避得征求法院院长的意见。由于院长暂时不在,所以案件先行休庭,另行通知开庭时间。
 
    来源: 广州日报
    律师帮当事人打官司,却不慎将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原件丢失。发生了如此罕见的事件,当事人提出了“阴谋论”,甚至怀疑律师与对方恶意串通,故意遗失证据使其败诉。于是,当事人把律师告上了法庭。昨天上午,该案在禅城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因原告方提出了主审法官应回避的请求,案件开庭20分钟就休庭。

    原告:证据遗失导致案件败诉

    冼女士的电器厂专门生产变压器。她说,他们长期通过一家公司购入所需要的铝漆包线,并将生产出来的变压器供给杭州的一家变压器经营部销售。2006年4月18日至6月16日间,他们将制作的66902只变压器供给杭州的变压器经营部,但是经营部却表示这批变压器有质量问题。据估算,这批变压器价值两百多万元,经营部还向冼女士的工厂索赔20万元。

    2006年年底,电器厂决定将供货商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赔偿电器厂在事件中承担的损失。随后他们与佛山的某律师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由该所的吴律师、杨律师进行全权代理。2008年7月,禅城区法院判定电器厂败诉。

    冼女士说,一审判决后她才知道,原来早在第一次开庭时,某律师所的律师竟将她的8份证据,包括贸易的进货单、出货单、铝漆包线的检验报告等,共计135张全部遗失。

    “这有可能就是一审败诉的原因,也使我无法再次向法院提起关于此案的诉讼,我的损失是巨大的!”冼女士说。

    面对如此“蹊跷”的事情,冼女士表示,她甚至怀疑过是不是律师有意与对方恶意串通,将原件隐藏起来。

    律师:证据丢失对案件没有影响

    昨天,律师所的相关律师在回应称,他们确实遗失了部分证据原件,不过并不是全部丢失,仅丢失了23张《三联单》及53张《托运单》,而且这两组证据对案件事实认定、审理没有影响。案件败诉的关键在于电线送检的检验报告。

    “当事的电器厂自行委托送检一份,结果是不合格。被告的供货商也自行送检了一份,结果是合格。”相关律师表示,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委托抽样检验,认为用于制造变压器的电线不合格,这才是电器厂败诉的原因。

    现场:庭审20分钟即结束

    昨天9时,案件在禅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方表示,该案的主审法官传闻与律师所的吴律师是同学和好友,而且他又是电器厂告供货商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因此,主审法官应该回避。

    听到该请求后,主审法官表示休庭10分钟,讨论原告的申请。 休庭约20分钟后,另一名法官宣告,经查吴律师与主审法官不是同学,此外,双方是好友的说法也没有证据支持。但是,该主审法官的确是关联案件的主审法官,因此是否回避得征求法院院长的意见。由于院长暂时不在,所以案件先行休庭,另行通知开庭时间。
 
    来源: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