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任予律师2003-2007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并取得学士学位,2007年毕业并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执业资格。2009年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现为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现任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合肥市消防安全专家库成员,合肥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合肥市公安局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合肥市庐阳区行政执法监督员,安徽省蜀山监狱执法监督员。
为广东某集团在某国家4A级景区建设的占地14万平方米的别墅项目提供了专项的法律服务。代理了宣城某公司与阜阳建工集团标的额达1亿余元的建设工程施工案件。代理了涡阳某公司与某县政府标的2亿余元的本诉反诉案件。代理了黄山某公司数亿元项目的诉讼案件。刑事方面有代表性的案件主要有“股市黑嘴”汪建中兄弟汪建华涉案金额数亿元的洗钱案。安徽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赵红梅贪污、受贿案。非诉方面长期为安徽省教育厅、宁国市政府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并多次作为安徽省教育厅等单位法律专家出席专家论证会。先后担任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气象局、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庐阳区城管局、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马鞍山供电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淮南供电公司、国网安徽电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安徽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晨报传媒有限公司、安徽省公路学会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